一頭牛牛   牛皮   牛皮  

怎麼有這麼好的事

一頭牛竟然有兩層皮??


讓台灣政府來告訴你


公布日期 ⋯⋯
2011.08.03

標題
財政部對不動產交易按實價課稅之說明

詳細內容
  有關對房屋及土地交易按實價課稅問題,目前已有相關規定並採取相關措施,說明如下:
一、房屋部分,個人出售房屋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,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成本及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,已採實價課稅。

      個人如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,稽徵機關才按房屋評定現值之固定比例推計所得額課稅。

      目前稽徵機關已針對個人從事不動產相關交易案件(例如非自用高價住宅及預售屋)加強查核,按實價課稅。

二、土地方面,依憲法第143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36條規定,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,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徵收土地增值稅;另為避免重複課稅,爰規定免徵所得稅。

     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規定,公告土地現值不得低於一般正常交易價值之一定比例,且應逐年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。

      地方政府如落實執行上開規定,使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相當,即等同土地增值稅係按市價課徵。

三、為遏止部分地區房價不合理飆漲,並導正房屋或土地短期交易之移轉稅負偏低甚或無稅負現象,目前實施之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,已按不動產交易之實價課稅。

四、目前不動產交易,尚未採實價登錄,未來如能建立「實價登錄」制度,非自用住宅房屋及土地交易可全面採實價課稅。至自用住宅部分,為免增加人民課稅負擔,仍應維持現行課稅規定。

 

新聞稿聯絡人:謝科長慧美聯絡電話:2322-8122

因此
在台灣 如果您在兩年內(目前)
買賣不動產
你將同時面臨三種稅(三次皮)
1。奢侈稅
  總價X10~15%
2。增值稅
  土地增值部分X20%
3。所得稅
  8~40%

但是 也許有人不擔心
因為我要賣的七八年前買的房子
SARS期間1000萬買進的不動產
現在賣了2500萬
只有登錄賣價
沒有買價 政府課不到我的稅
但是   錯了

政府的新招(客戶實際案例)
以信件詢問前一手屋主的售價

因此 您將面臨的稅負為
1。土地增值稅
  土地增值部分X20%=100~200萬
2。所得稅 
  1500萬X40%=600萬

國家課不到稅
找小老百姓下刀 
你以為只有二代健保是剝兩層皮嗎?
錯了 現在
他連換屋的權利都要把你剝奪掉
您 確定還要把錢繼續留在台灣做投資?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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